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北京印刷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5〕25号)要求,落实北京市教委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布置会议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启动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 2035年)》部署。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是国家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石,是落实教育强国战略的关键支撑。各单位务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教育统计服务国家战略、支撑教育治理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教育统计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习近平总书记多 次强调,要从上到下、自始至终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对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做出全面部署。2025年3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筑牢防范统计造假的多维屏障。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进一步完善统计管理体制,依法开展统计工作。

二、 具体安排

(一)各单位统计工作联络人及联系方式若有变动,请及时与发展规划处沟通,新上岗人员请尽快加入学校统计工作微信群,并提前做好资料交接和工作培训。

(二)今年继续实行联网直报制度。通过教育部开发的“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统计填报,今年网址变更。(后续另行通知)

填报系统9月底开放,开放填报后留出的时间很短,为保证进度,请各部门提前基于excel样表(附件3)准备好数据,系统上线后再集中录入或导入。

(三)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0月20日前,各部门完成数据录入、校验及报送。

1024日,发展规划处完成数据汇总、校验。

10月26日,发展规划处报送相关校领导审核。

10月30日前,发展规划处按要求报送组长单位电子版报表数据和经验校验说明文件

11月8日前,发展规划处按要求将审核通过的数据上报市教委。

1230日前,各部门完成纸质版(具有部门领导、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数据报送,发展规划处统一收集整理,上报市教委。

三、 填报职责

序号

牵头单位

表(或表项)

1

学生处

 

教基1304:应届毕业生情况(代码8、12)、课程和活动(代码48)、学校简介部分的七

教基3045:在校生中其他情况(代码17)

2

教务处

教基1304:专业数(代码16)、预科注册学生数(代码49)、学校简介部分的“三、专业设置”

教基2310:普通本科、高等职业教育本科课程情况(代码09-15)

教基3326:普通本科分专业学生数(在校女生总数)

教基3326校区:普通本科分专业学生数(分校区填报)

教基3326续:普通本科分专业学生数(分校区填报)

教基3334:高等教育分年龄在校学生数(第5-6列)

教基3335:高等教育招生、在校生来源情况(第4、8列)

教基3338:普通本科录取类型来源情况

教基3339:普通本科招生类型来源情况

教基3040:学生变动情况(代码22)

教基3041:在校生中死亡的主要原因(代码28-30)

教基3343:休退学的主要原因(代码05)

教基4352校区:高等教育学校教职工情况(分校区填报)(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

教基4360:教师分学历(位)情况(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

教基4362:教师授课分类情况(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

3

研究生院

教基1304:学科点及学科数(代码01-05)、同等学力申请硕(博)士学位人数(代码19-20)(确认是否有变化)、学校简介部分的“三、专业设置”

教基2310:研究生课程情况(代码16-22)

教基3331:硕士研究生分专业(领域)学生数(在校女生总数)

教基3331校区:硕士研究生分专业(领域)学生数(分校区填报)

教基3331续1:硕士研究生分专业(领域)学生数(分校区填报)

教基3331续2:硕士研究生分专业(领域)学生数(分校区填报)

教基3332校区:博士研究生分专业(领域)学生数

教基3332续1校区:博士研究生分专业(领域)学生数(学术型)

教基3332续2校区:博士研究生分专业(领域)学生数(专业型)

教基3334:高等教育分年龄在校学生数(代码15-18)

教基3335:高等教育招生、在校生来源情况(代码13、14)

教基3040:学生变动情况(代码27、28)

教基3041:在校生中死亡的主要原因(代码31-36)

教基3343:休退学的主要原因(代码10、11)

教基3045:在校生中其他情况(代码22、23)

教基4360:教师分学历(位)情况(涉及行业导师、校外教师情况)(人事处、研究生院)

教基4352校区:高等教育学校教职工情况(分校区填报,涉及行业导师、校外教师情况)(人事处、研究生院)

教基4362:教师授课分类情况(涉及行业导师、校外教师情况)(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

教基4365: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

4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教基1304: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数(代码18、27)

教基3327:成人专科分专业学生数(在校女生总数)

教基3327校区:成人专科分专业学生数(分校区填报)

教基3327续:成人专科分专业学生数(分校区填报)

教基3328:成人本科分专业学生数(在校女生总数)

教基3328校区:成人本科分专业学生数(分校区填报)

教基3328续:成人本科分专业学生数(分校区填报)

教基3334:高等教育分年龄在校学生数(代码7-10)

教基3335:高等教育招生、在校生来源情况(代码9-10)

教基3040:学生变动情况(代码23-24)

教基3343:休退学的主要原因(代码6-7)

教基3045:在校生中其他情况(代码18-19)

教基3347:对外开展培训情况

教基8389:对外开展培训明细台账

5

人事处

教基1304: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代码6)、院士人数(代码21-22)、银龄教师人数(代码50-52);学校简介部分的五

教基4352:高等教育学校教职工情况(专任教师中在编人员数)

教基4352校区:高等教育学校教职工情况(分校区填报)(人事处、研究生院)

教基4354:专任教师分年龄情况

教基4358:专任教师教学领域分学科门类情况

教基4360:教师分学历(位)情况(人事处、研究生院)

教基4362:教师授课分类情况(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

教基4063:专任教师变动情况

教基4064:心理咨询工作人员情况

教基4366:专职辅导员情况

教基4067:教职工其他情况

教基4068:专任教师接受培训情况

6

国际教育学院

教基1304:上学年全日制在校生短期出国校际交流人数(代码38) 

教基3046校区:国际学生基本情况

教基3393: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基本情况

教基3393续1: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基本情况

教基3393续2: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基本情况

7

后勤处

基建处

教基1001:水电网卫生设施情况(代码29、32-34)

教基1304:在校生中住宿生(代码23-27)、实有床位数(代码28、31、32)、学校附属医院(代码42-44)

教基5374:校舍情况(涉及导入表)

教基5374校区:校舍情况(涉及导入表)(分校区填报)

教基5377:占地面积(代码01-02)(涉及导入表)、教室情况(代码21-22)

教基8386校区:校园占地情况统计表(涉及导入表)(分校区填报)

教基8388校区:校舍功能明细统计表(分校区填报)

8

发展规划处

教基1001

教基1304:一、历史沿革;二、院系设置

9

科研处

教基1304:学校简介部分的四、六

10

图书馆

网信办

教基1001:接入互联网(代码30)、无线网全覆盖(代码31)

教基1304:学校首席信息官(代码47)

教基5377:图书情况(代码08-13)

11

资产处

教基5377:固定资产情况(代码23-25)、数字终端情况(代码18-20)

12

基础教育学院

教基1304:上学年参加国家体测学生人数(代码33-37)

教基5377:运动场占地面积(代码03)、校园足球场情况(代码04-07)

13

安稳处

教基1304:安全保卫人员(代码46)

14

校产办

教基1304:学校简介部分的八

     四、填报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以下简称“高基表”)是国家法定报表,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监测学校办学条件、评价学校办学水平、考核高校领导班子、下达招生计划、拨付办学经费等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指标。

(二)加强领导,细致部署。高基表的填报是一项常规性、规范性和严肃性的工作,项目多,信息量大,数据质量要求高。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明确职责,将统计责任落实到人,保证统计数据可追溯。各单位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填报数据负总责。各单位应专设一名统计联络员,代表本单位负责联络统计工作。对于需要多个单位配合完成的统计工作,实行“全校统筹、一方主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方式。各参与部门应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完成相关统计工作,并就配合部分的工作向牵头部门负责。

(三)数据准确,真实可靠。各单位要拧紧责任链条,提高数据质量。除特殊说明外,时点指标填写本学年初(9月1日起)的数据,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时期指标填写上学年初至学年末(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 的数据,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填报前应认真学习《2025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附件1)、《专业代码附录》(附件2),准确把握统计口径,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四)异常变动,有据可查。根据上级要求,对异常变动情况,需做出书面说明。各填报责任单位须对变化的统计口径、同比上年变化幅度超过10%的异动指标,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做出书面说明。各部门须对比分析今年的填报数与上年填报数,确保对所有异常情况、特殊情况都做了说明,对重要数据和重点事项还应提交必要的支撑材料。需要往年报表数据的单位,请联系发展规划处。


 

                                                                                  发展规划处

2025年9月28日